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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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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市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设施等及所管辖市政道路的维护、养护工作,编制维修、养护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扫冰雪、垃圾清运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区建(构)筑物外立面容貌的检查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张挂、张贴宣传品和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城市夜景灯饰照明工作;负责道路挖掘、临时占道的审批及恢复工作的监督、验收工作。

5、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和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有关市政市容案件的协调和办理工作。

6、组织开展市政市容创建活动,组织市政维护、环境卫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7、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市政市容局编制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67名,实际在我局工资统发人员153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85人,退休人员62人。(事业中23人为建设局借调人员,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政市容局收入预算12844.1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44.1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市政市容局支出预算为1284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1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14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田字路沿线建筑物景观整治工程、道路维修及养护、道路井盖护栏维修、道路建筑美化、背街小巷改造、示范巷道、城区高层建筑及道路节点亮化及电费、路灯及楼体亮化维护等、门头牌匾整治、智能垃圾房、垃圾桶箱、新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维护保洁、清扫保洁人员工资等业务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444.18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4.8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1400万元,包括: 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支出3980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42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市政市容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外事、组织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03】2016年新市区市政市容单位批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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