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园林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
2、负责辖区内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
3、负责辖区林木管护、园林花卉培育、园林绿地附属设施的保护及自建的公园绿化。
(二)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及经费形式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园林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园林队事业编制80名(管理岗位31个、专业技术岗位8个、工勤岗位41个)。实有在职人数78人,退休人员50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园林队收入预算1820.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0.76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园林队支出预算为182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1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648.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林木管护、园林花卉培育、园林绿地附属设施的保护,摆花聘用人员工资,绿化水费等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1172.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8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48.6万元。其中,园林绿化支出预算648.6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园林队“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外事、组织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末安排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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