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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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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 与补偿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负责行政区域内储备土地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征收办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征收办编制人数26人,其中财政补助的事业编制26人。实际在职人数21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0人,事业在职人员 21人,后勤管理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征收办收入预算为12948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12.1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29277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212.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4.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927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征收办“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附件【【03】2016年新市区土地征收办单位批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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