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26年第1号
关于公布2026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2026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的要求,2025年10月至11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3家检验检测机构对辖区食品经营场所的3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新市区城北大道彩云蔬菜销售部经营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新市区城北大道彩云蔬菜销售部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高新区(新市区)西环北路四季蔬菜店经营的油麦菜(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小郭蔬菜经销部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杨老九蔬菜销售部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新疆诚鑫聚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要求商家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2: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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