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12.5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谭培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1.罚款壹仟元整(小写: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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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闫有才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时间运达检疫合格的动物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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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时间运达检疫合格的动物案 |
处罚依据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闫有才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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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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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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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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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4123***********215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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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 罚款壹仟元整 (小写1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5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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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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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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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谭培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1.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2500元整)。 |
处罚名称 | 高新区(新市区)新疆西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未在诊疗场所公示诊疗活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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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在诊疗场所公示诊疗活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
处罚依据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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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新区(新市区)新疆西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65**********BE7G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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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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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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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6523***********403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巩海刚 |
处罚结果 | 1.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25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5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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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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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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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1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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