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申请条件: |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符合法规、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
办理材料: | 1、初次申请: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网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并打印一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6、申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相关资料。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8、所申报的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上下家供销合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非法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及换证申请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网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并打印一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6、申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相关资料。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8、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所申报的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上下家供销运输合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10、非法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1、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提供相关变更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免书、收购协议等(复印件);变更经营地址提交材料和初次申请一样。 |
办理流程: | 1、 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或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88号创新广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53号应急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出具书面《准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即时出具《申请驳回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2、 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限为0.5个工作日。 3、 现场勘查: 执法大队下申请人所申请的经营地质勘查,场地符合条件的,进行下一步审批。场地不符合条件的,现场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 4、 领导上会审批: 上会决定是否给予发证。 5、 办结: 审批通过的,审核人员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 送达: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
附件:
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doc
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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