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草案)》解读
《高新区(新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草案)》解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今世界政治纷争变乱交织,形势异常复杂,国内经济大循环存在堵点,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是顺应环境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的相关工作安排,通过系统、全面、客观地评估我区“十四五”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精准找出其中难点、堵点,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以增强规划的系统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更好地发挥其战略导向作用,推动“十四五”中后期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评估的主要内容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目标和任务进展顺利、有序推进,但是受疫情影响,部分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结果还存在一些偏差,需要进行适度调整。
《高新区(新市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在结构上,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实施总体情况;第二部分是调整建议;第三部分是进一步做好主要任务实施的措施。在内容上,中评报告在梳理总结前两年半执行情况时,基于“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对照,力求客观总结取得的成效,真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在提出后半程举措建议时,充分考虑“十四五”以来国际国内形势的重大变化,特别是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快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排部署,结合高新区(新市区)情实际,为后续发展提前布局、打好基础。
二、规划《纲要》的调整情况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今年8月26日习近平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调整方案,以及疫情产生的不利影响,结合本次中期评估结果,对“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科学调整,重点增加的内容。
一是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增加了相关内容。二是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新论断、新战略、新部署,增加了服务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提档进位等相关内容。三是贯彻落实自治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增加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内容。四是结合自贸试验区高新片区发展实际,增加相关定位、功能及发展重点的内容。
(二)建议调整的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由年均增长9%调整为5%
调整依据:受疫情影响,“十四五”前三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年均增长约为3.8%,如果要实现“十四五”预期目标,2024年和2025年需年均增长15%以上,难以完成。根据乌鲁木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地区生产总值的目标为保持在合理区间,建议调减目标至年均增长5%或保持在合理区间。
2.绿化覆盖率由42%调整为40%
调整依据:因我区财力紧张原因,绿化投入资金有限,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建议,调减目标任务至40%。
3.新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标
调整依据: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缺少反映就业相关的指标,乌鲁木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标,建议我区与乌鲁木齐市保持一致,增加该项指标,2025年目标设定为“>95%”。
4.新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指标
调整依据: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经济发展指标较少,对反映真实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建议增加“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指标,2025年目标设定为“控制在3%以内”。
5.调换“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指标
调整依据:该项指标统计局和科技局都无法提供数据,乌鲁木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使用的是“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增长”指标,建议我区与乌鲁木齐市保持一致,对该指标予以调换,2025年目标设定为“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
6.删减“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
调整依据:经统计局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该项指标不做区县一级核算,无法取得相应数据,如果使用全市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我区实际情况,建议删除。
7.删减“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指标
调整依据:该项指标核算所需的数据,如辖区2021年、2022年劳动年龄人口数、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数、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文化程度人口数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数,教育系统无法统计,经与统计局等相关单位沟通,2021至2025年属于非普查年份,故无法提供所需文化程度人口数据。综合以上情况考虑,建议删除。
高新区(新市区)发改委
(国动办、人防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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